本网讯 近日,天柱县全面完成89家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医疗机构20家、协议药店69家)考核工作。共计返还质量保证金241万元。其中9家协议零售药店考核为90分以下给予按比例扣除质量保证金的处罚,共计1.44万元存入医疗保险基金。与上一年比较,被扣质量保证金机构数少了36家,质量保证金少了9.78万元。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及合理使用,县医保中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建立了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将财务报表和基金结算表报送县医保中心,进行财务对账。县医保中心对已审核的合规医疗费用,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应拨付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与年终考核评分挂钩,在年终清算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龙乾 袁仁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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