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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2017年度民生领域党政纪处分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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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5 10:22:3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17年以来,天柱县按照省、州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护民生、促脱贫”的工作要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1至12月,全县民生领域发现问题169条,立案76件7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线索来源。畅通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民生监督力量,全方位织密织牢民生监督网。开展定期走访,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涉及民生领问题线索分类建立台账、专人专管,按照监督执纪规则及时分流、及时办理、及时处置。1至12月,处置群众反映民生领取问题线索169条,发放《天柱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21000余册,在乡(镇、街道)设立民生诉求窗口16个、在村(居)设立民生举报箱128个。

  走访汇集民意,助力脱贫攻坚。以“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基层群众反映的信访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本单位脱贫攻坚帮扶的村寨和农户家中,带着问题走访群众,围绕举报问题通报处理结果开展接访了解村民诉求,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及时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收集线索在一线,办理实事在一线。同时,对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村一台账、一户一台账”跟踪督办,并将督办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严肃监督问责,助推责任落实。按照专项监察“见人、见项目、见资金”总体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台账,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开展工作走过场、敷衍了事、没按要求查出问题或查出问题不上报的,依纪依规进行问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实行“一案多查”,既严格追究问题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又要追究具体负责自查自纠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和检查人员的责任。(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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