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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一司机违反禁止标线加速通过路口酿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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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0 14:00:3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田应龙) 近日,三穗县发生一起面包车碰撞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事发后当天上午07时39分,驾驶人朱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往铭穗驾校方向去,行驶至上瑞线1796公里400米(小地名:陆寨坳)处,违反禁止标线通行,碰撞正常行驶的车辆杨某驾骑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造成两车受损,杨某受伤。

  后经交警部门人员现场勘察、调查监控视频资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该起交通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是面包车驾驶员朱某违反禁止标线通行,碰撞正常行驶的车辆杨某驾骑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监控视频显示,朱某驾驶面包车在划有禁止标线的路段直接开车通过路口,且在通行过程中还加速,最终还是碰撞正常行驶的车辆杨某驾骑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

  事后,朱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朱某表示今后开车还是不能心存侥幸心理,一定要多看一看、多停一停、多让一让,朱某说当时以为自己能通过去的,不会碰撞到电动车的,朱某为了顺利通过在行驶过程中还加点速度,哪晓得恰恰到那个点碰着了。

  最后,对于驾驶人朱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通行碰撞车辆肇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杨某没有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朱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责任编辑:龙庆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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