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6日23时59分,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队值班民警欧齐泽接报警人电话报警称:“一车牌为贵D的小型轿车在从思南县往镇远县驾驶途中,行驶至106KM处时,碰撞护栏,有一人受伤严重,请派员出警处置。”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通知镇远县120急救中心,同时副大队长杨俊带领民警谢景、欧齐泽、周清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处置,并致电高速路政、应急部门前往处置。
经初步勘查,2017年12月6日23时50分,贵州省龙里县洗马镇龙场村上寨驾驶人姜某驾驶的小型普通轿车(核载:7人,实载:6人),沿思剑高速由思南往镇远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思剑高速116KM处时,车辆碰撞护栏,发生交通事故。经现场医务人员鉴定,车内一名乘车人已经当场死亡,另一乘车人不同程度受伤,贵D号小型普通轿车受损严重。
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经询问得知,姜某并未采取长下坡路段有效的减速措施,直至抵达减速带时任然用100码的速度通过,在连续四个减速带后,车辆因没有及时减速,造成车辆连续多次碰撞护栏的交通事故,乘车人因车辆旋转打滑,碰撞防护栏,被甩出车外。车内另一名乘车人手、头部受伤,被甩出车外的乘车人年仅23岁,在睡梦中,结束了自己短暂的生命。驾驶人姜某也因无力偿还交通事故赔偿金,正在等待法院的传单。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截止至12月15日,案件侦办告一段落,民警核实姜某最后一份材料时,姜某表示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吃饭,整个人情绪非常低迷,高速公路驾车不谨慎,超速行驶造成如此重大的后果是姜某没有预料到的,在看守所里,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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