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天柱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6件,党政纪处分48人,比去年同期增长50%。
转变执纪观念,强化规范意识。
编印《天柱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日常法律法规文件汇编》100余本发放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今年来共开展集中学习14次,同时将临时党支部学习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提高执纪审查人员的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干部职工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报告制度,构建全县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一盘棋的大格局。
突出审查重点,保持高压态势。
围绕“减少量,遏增量”,紧盯“三类人”,严肃查处严重违纪案件;围绕“两个责任”开展“四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围绕“护民生、促脱贫”,推进民生政策、民生项目、民生资金公示和监督,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1至6月份,立案56件,结案41件,党政纪处分48人。
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管。
坚持日常抓、抓日常,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前移监督防线,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灵活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多种方式早打“预防针”。截止6月底,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5人次,第二种形态31人次,第三种形态3人次,第四种形态10人次。(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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