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天柱:森林公安三日查获十余起野生动物案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5-20 07:10:4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5月19日,天柱森林公安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黔金丝猴”专项行动, 通过精心组织,慎密部署,兵分三路对重点集镇进行巡查。经过三天的专项行动共立刑事案件1起,查破行政14起,收缴34只野生动物,其中: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颈长尾雉(死体)1只,果子狸(活体)1只,贵州省重点保护动物眼镜蛇1条,其他蛇类32条,野生动物制品9件。



  近日贵州省开展为期60天的“黔金丝猴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天柱县森林公安局利用乡镇集中赶集天,在全县16个乡镇开展为期15天的涉林法律宣传。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0余人次,受教群众达46000余人。


 

  通过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天柱森林公安机关共立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起,办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行政案件18起;清查整治市场等重点场所3处,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等相关企业82家,与96家餐饮业签订黔东南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清理网上论坛\网上违法信息16条,解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娃娃鱼)2只,挂牌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1处,放生蛇类33条。(吴就润)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上一篇:国际博物馆日:天柱县博物馆让文物走进大众
下一篇:蓝田镇流转土地200亩打造绿色蔬菜种植基地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