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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官宣传释法为妇幼维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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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06 11:09:5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谢谢、谢谢检察官,现在我知道怎么做了,回(家)去我就按照你们说的办!…”。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将到来之际,天柱县检察院参与县妇联、凤城镇南门社区组织的“反家暴,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题宣传活动时,一位妇女在向检察官咨询后的场景。


 

  本次活动,利用凤城镇赶集天,在凤城镇金山路东门口人员比较集中地段,通过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天柱县检察院安排2名女检察官与县法院、司法局、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为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继承法》及优生优育、平等就业等妇女维权宣传资料,不仅增强了妇女群众对自身维权知识及途径的了解,还弘扬了法治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年来,天柱县检察院依托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妇女、未成年人的权益。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安排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时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在县职中成立未成年警示教育基地等措施,强化妇女维权意识、极力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展现了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理念,为全县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吴国仕)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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