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5〕40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 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贵州省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贵州省2016—2017学年对就读普通高中的我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发放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生﹒年、住宿费500元/生﹒年。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雷山民族中学是雷山县唯一普通高级中学。接到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贵州省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后,雷山民族中学积极开展广泛宣传,指导学生申请申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并报县州省教育、扶贫部门审核。该校共有1133名普通高中生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经审核有1062人合格,71人还将进一步审核,争取应助尽助,一个也不能少。 (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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