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15晚日上,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织组警力在城区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晚上20时16分,一辆红色小型轿车在城区五开南北路百塔桥路段被民警依法拦停,车上只有驾驶员一人,民警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没想到一打开车窗民警便闻到一股酒味,驾驶员是一位30岁左右女子,持C1驾驶证,而且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没想到一测试下来,呼气式试酒精检测显示80mg/100ml,正好是醉酒驾驶,民警开具了抽血强制强措施凭证,依法带张某至医院提取备注样本,送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
《机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的记录的,注销期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证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需注销期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之中。(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