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脱贫攻坚力度的加快,黄平县许多贫困户在党和政府的鼎力扶持下,已经开始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为巩固和加速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让已经“出列”的群众不再因灾因病而返贫归困,黄平县人民政府最近出台了《黄平县2017年一元民生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政府买单,为投保群众减少更多的意外灾难或伤害造成的损失。
所谓的“一元民生保险”,即由县民政局作投保人,为黄平县辖区内户籍人口(简称自然人),按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缴纳保险费,投保项目主要为“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服务。保险的理赔分为死亡理赔、医疗费用理赔、伤残理赔3种。其中死亡理赔标准每人按50000元标准进行赔偿;伤残理赔标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司法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后,按1至10级的伤残赔偿比例进行赔偿,伤残赔偿限额每人最高达50000元;医疗费用理赔标准是根据自然人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致伤进行急诊、抢救、住院治疗,对参加了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自然人,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负部分按90%比例赔付。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自然人,保险公司按80%的比例赔付。(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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