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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外出务工污染环境 被判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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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7 09:21:3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农民工外出打工要多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才不会被他人所利用和欺骗。4月5日,到从江县司法局进行报到的潘某某在外务工期间因为不懂法,造成环境污染,最终被判处缓刑六个月。

  2016年3月至4月29日,潘某某等工人在未经建设环境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采用硫酸、盐酸等对铜饰品酸洗,进行加工。在生产过程中,酸洗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到厂房外的过滤池内,再由过滤池直接排放到马涧镇污水管网,对环境造成污染。2016年4月29日兰溪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厂污水进行抽样检测,其中厂区污水集水池铜浓度为739mg/L;厂外排水铜浓度为958mg/L,兰溪市四泰无尽有限公司门口窨井外溢水铜浓度为399mg/L,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以上。潘某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潘某某称,自己刚出去打工什么也不懂,老板说做什么就做什么,自己又不懂法才导致今天的结果。

  从江县司法局温馨提醒:农民工外出打工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寻找工作时,要提前问好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对于可疑的工作信息,特别工作时间在夜里的工作,更要提高警惕。如果发现雇主雇佣自己实施的可能是违法犯罪行为时,切不可为了一点点好处费而走上一条不归路,要想方设法逃脱并及时报警。(钟经)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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