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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利用驾驶证卖分买分 难逃民警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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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2 09:09:2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2月8日,天柱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违法处理民警在受理一起一次性记满12分的违法行为时,火眼金睛,识破行为人的不轨用心,经过精心安排,抓获违法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利用驾驶证卖分买分的违法案件,该案目前已移送派出所处理。

  12月7日下午违法处理中心民警接到违法办理人员杨某波电话,要求第二天来处理一个记12分违法行为,因为该人于11月7日已经处理过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并且经过7天学习和考试合格后,驾驶证于11月25日记分消分清零, 11月30日又到交警大队处理两起违法行为,又已累积9分,对此,办案民警心里十分有数。这次接到杨某波电话后,民警认为他有卖分买分的嫌疑,便向在队上的事故中队长汇报,并说对方12月8日要来处理。事故中队长接报后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于12月8日早上进行了精心准备,等待违法人自投罗网。

  12月8日上午10点过钟,杨某波来到违法处理中心,违法处理室民警以要请示领导为由,把他带到大队领导办公室。大队领导在办公室内严阵以待,摄像机早以架好,所要询问的证据材料都下载查询清楚,杨某波一落坐,机敏的斗智斗勇询问也立即展开,几个回合下来,杨某波从开始的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转向承认其利用驾驶证帮别人处理交通违法,并收取别人现金的买分卖分的行为。

  杨某波,天柱县人,办有B1驾证,由于没有车开,曾到上海、深圳打工,今年8月份回家,没有事干,通过天柱兄弟微帮平台,发现有人寻找驾驶证帮扣分,于是就用自己的驾驶证帮别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其价格是小分100元一分,大分即记12分以上的要2000多元,都是在电话上把价钱谈妥后才到交警大队来处理。11月7号处理贵HC0062号牌记12分行为收了2000多元钱,并自愿把B1驾驶证降为C1,这次是帮贵HD7900号车处理记12分的违法行为,12月7号那天讲以2600元帮消这12分谈不拢,12月8号提高到2700元就谈好了,才到交警大队处理的,当然这次被交警抓住了,是一桩不成功的生意。

  用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警执法办案要求,使交警的处罚起不到惩罚交通违法,震摄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是各级交警部门深恶痛绝的恶瘤,交警参与买分卖分行为都是要进行刑事立案的。目前,驾驶员用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一是不好调查,证据不足,二是处罚只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的,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至五百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罚,处罚过轻,所以屡禁不止。(龙步前)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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