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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获得“非遗”专项保护经费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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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2-13 09:08:5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笔者从12月12日召开的雷山县2016年“非遗”工作总结会获悉,2016年度,雷山县获得“非遗”专项保护经费12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保护经费84万元、省级经费25万元、州级经费11万元。

  2016年,雷山县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卓有成效:完成了《苗年》、《苗族鼓藏节》2个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资金申报;完成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申报2人;完成了248名第三批县级传承人和368项第三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工作;完成了郎德非遗博物馆的建设并开馆,启动了格头非遗工作站建设,将非遗保护传承教育管理工作站由县向乡镇、村寨深化推进;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2016年首届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组织举办“悠然雷山,多彩贵州”文艺晚会;县“非遗”保护中心被全国“非遗”中心唯一指定作为一线工作经验交流单位在全国非遗数字化建设培训会上做经验交流发言受到全国同仁热烈好评。目前,雷山有13项国家级、9项省级、11项州级“非遗”名录,是全国拥有国家级“非遗”名录最多的县份;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2人,省级传承人10人,州级传承人23人;县级非遗项目名录470个,县级非遗传承人487人。(余国德)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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