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清理个人借(欠)公款问题工作做好准备,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1月5日,雷山县铸廉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雷山县县直机关个人借公款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对全县各单位进行个人借公款情况摸底调查。
《通知》规定,调查对象为县直各单位,调查内容为全县各单位个人借公款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据实填写《雷山县县直机关个人借公款情况统计表》,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1月6日17:30 前将表格上报至县铸廉办。对拖延不报和瞒报、虚报、漏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雷山县县直机关个人借公款情况统计表》包括借款人姓名、职务、借款余额、借款账龄(6月以下、6月至一年、)、借款事由等项,借款账龄分6月以下、6月至一年、一年至三年、三年以上等四个龄段。
据悉,这次个人借公款情况摸底调查是根据省委第十七巡视组要求开展的。省委第十七巡视组已于2015年12月30日进驻雷山开展“回头看”巡视工作。巡视组专门开通值班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在雷山县委一楼大厅、县政府一楼大厅、贵旅雷山大酒店五楼设置3个举报箱,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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