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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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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1-19 10:3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锦屏县司法局在2013年7月与县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黔东南州级人民法院、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黔东南司通〔2016〕12号)的文件精神,于2016年11月17日联合锦屏县人民级法院、锦屏县人民检察院、锦屏县公安局召开锦屏县公、检、法、司关于建立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共同建立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锦司发〔2016〕12号)。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通报全县律师工作情况,听取成员单位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协调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方式,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加快锦屏县律师业发展,完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积极探索和创造必要的外部执业环境。(潘世林)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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