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强化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企业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清单,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确保企业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
三是强化监管整治,依法整顿关闭。注重加强安监、国土、公安、供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运用好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挂牌督办等方式,按照“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的原则,依法整顿、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按设计开采、不服从监管指令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
四是突出重点,着力整治和消除事故风险。重点对安全基础相对薄弱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整治,消除事故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
五是抓好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管理。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教育培养,使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也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做到始终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指导和督促企业编制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灾害事故与险情的应急处置与避险逃生能力。(吴位能)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