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台江县政协专题协商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5-07-17 09:32:5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7月14日,台江县政协举行主席会议,对该县的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协商。台江县政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州级10处。已公布的国家级传统村落36个,反排等3个村寨已进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名单。台江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基础设施建设、文物保护水平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与全县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还不相称。为此,今年6月,台江县政协组织部分专委及委员,深入全县8个乡镇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的调研,为保护和开发文物古迹履职尽责、建言献策。

  会议上,先后听取《关于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和《关于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与会人员就如何加强全县文物古迹保护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工作,会议要求:一要继续加大领导重视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文物工作切实纳入到办事日程中去。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激发大家对文保工作的认同感,提高基层政府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责任感。三要完善责任制,层层签订文物古迹安全保护责任书,分工负责,责任到人,落实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四要多方争取保护开发资金,做好文物维修和保护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协作做好保护级别申报工作,扩大台江的文化影响力。五要合理配置及开发,配备和培养更多的文化专业技术人才,保障人员经费,提升文物局级别编制,在保护好文物的基础上,合理开放和开发文物古迹,带动地方旅游,促进经济发展。

  台江县政府办、县政协各专委办、县文广局、县住建局、县旅游局、县文产办、县地质公园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台江县政府办)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台江供电局以“三严三实”推进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
下一篇:台江“正风铸廉”“五个零”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