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信于民,真正保护举报人不遭非法报复,促使群众安心支持和参与反腐铸廉行动,雷山县建立“举报人单线保护”制度,指派专人“点对点”联系保护举报人,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一旦泄露将追究保护人的责任;建立“举报台账销号”制度,凡有举报必须核查,必须作出结论,必须向举报人反馈。请举报人务必提供清楚的事实依据、可靠的联系方式、真实的姓名,可通过电子信箱、QQ邮箱、信函等举报方式进行举报;建立“举报三核清查”制度,举报人对初核结论不满意的,可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另行复核,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的,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第三次核查后方可了结。
雷山县同时公布了举报网站: www.qdnzjw.gov.cn。(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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