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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用“十个保障”为民解除“211”工程实施之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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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9 12:06:0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所谓的“211”工程就是实施20万亩中药材、10万亩稻鱼生态和10万亩精品水果种养植(殖)工程。贵州黄平县决定从2015年起到2020年,在围绕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基础上,运用中药材、精品水果和稻田养鱼来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了解除种养植(殖)户在技术、用地、投资、销售等方面的后顾之忧,黄平县委和县政府采取“十个保障”促进“211”工程的健康发展。

  (一)组织保障。为加强对“211”工程的领导,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扶贫、农业、林业、水务、交通、供电、国土、教育和科技、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5个专项工作组,建立“一个产业明确一套工作班子,一个部门负责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研究一套工作措施”的机制。各乡镇要参照县的做法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组织精于队伍,推动工作落实。

  (二)人才保障。每个产业要成立以县、乡两级组成的产业发展3-5人专家团队,设立和聘请产业发展首席专家,相关技术干部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方案,研究解决产业发展问题,开展产业科技创新。

  (三)技术保障。加强对农技干部、企业法人、职业农民等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农业实用技术到园区、到基地、到田间地头。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领办或参与经营带动产业发展。制定农业实用技术,推广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耕、良种良法、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鼓励企业申报认证认定“三品一标”,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要加强优良种苗技术研究和基地建设,保障产业基地建设优良种苗供应。

  (四)用地保障。坚持“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研究制定土地林地流转鼓励政策,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入殷、出租等形式,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流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园区、基地和农庄要给予用地指标倾斜,对能形成固定资产的农业设施用地办理用地手续,以便企业向银行进行融资。凡直接用于特色农业发展及农业园区建设的临时配套设施用地,不纳入非农用地范围,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五)资金保障。一是建立扶持“211”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导向基金。依托黔东南州绿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黄平县且兰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立州、县级财政投入导向基金,组建农业龙头企业联盟。县级财政把“211”产业发展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建立“211”专项发展基金,县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211”工程产业发展。探索以入股、战略投资的形式扶持龙头企业,企业产生效益后退出,滚动使用。二是建立信用担保基金。依托县助力担保公司,建立信用担保基金,搭建起“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政府农业投融资平台,形成多形态、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投融资体系,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或贷款。三是建立科技扶持基金。科技扶持基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和技术研发,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科技扶持基金要严格按照企业申报,专项小组提出意见,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实施。

  (六)项目保障。以“211”工程布局基地规划为龙头,捆绑项目向上申报,整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国土整治、小型农田水利、石漠化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211”工程产业基地建设

  (七)市场保障。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在农贸市场设立“211”专柜窗口,鼓励支持建立营销专业队伍。

  (八)风险保障。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确保农业保险对特色农业产业的全覆盖,防范和化解“211”工程发展的自然风险。

  (九)品牌保障。2015年,确保落实1个以上“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工作,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名牌、省级名牌、绿色有机认证、地理标志申报,对县内企业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国家名牌、省级名牌、绿色有机认证、地理标志的由县级财政给予资金奖励。

  (十)督查考核。由“2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乡镇进行一次督导,将“211”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向县主要领导通报。各乡镇每季度末月2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进展情况。县每半年召开“211”工程建设调度会,适时组织各乡镇相互观摩、汇报交流。严格按照平时检查(督查)、年终考核等形式对“211”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每个产业分别从县财政拿出20万元进行奖励,具体办法按《黄平县“211”绿色生态现代农业工程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执行。对“211”工程建设贡献突出的有关人员,符合任职条件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的通过诫勉谈话、通报督查、调离岗位等形式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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