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明查暗访。将“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问题”作为中秋国庆期间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并按乡镇纪委、纪工委监察分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三个层面深入各单位、各大超市、月饼订制点等实地开展明查暗访,查阅发票、销售清单或小票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9月9日;第二阶段为2014年9月25日至10月8日。
扩大宣传范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歪风,广泛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向全县各级各部门转发省纪委的通知文件,重申纪律问题。同时在县电视台、镇远新闻网、古城廉政手机报等通过语音播报或刊登廉洁过节的相关要求和信访举报方式。
严明干部纪律,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督查人员作了严明的工作纪律要求,对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坚决查处,并严格按照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查访结果作为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个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明查暗访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罗科丽 杨昌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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