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和纠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三穗县近期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的新措施,措施规定,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上,必须到指定的纪检部门去登记备案,以备查。
据介绍,三穗县的采购新政规定,采购项目金额在2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除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外,同时还要在所属的乡镇纪委、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采购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除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外,同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截止2014年3月31日,三穗县共发生政府采购57起,采购资金843.66万元,涉及31个单位,有17个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到归口的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两项措施:一是下发通知对未到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的17个单位限时到纪委监察局作出说明;二是超过限时未作说明的单位将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一旦查出问题,将严肃处理。( 何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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