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示范引领 率先垂范——黎平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县委常委会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5-22 14:08:5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黎平县委常委会严格按照“九个带头”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书记抓、抓书记”。活动一开始,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杨俊就明确提出活动要达到 “人心更齐、干劲更足、能力更强、作风更实、服务更优、改革更活、发展更快、形象更好”的总体目标,并明确要求县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做学习的表率、查找问题的表率、整改落实的表率,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县委常委会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开展。

  坚持带头抓学习

  自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常委会同志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安排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工作,带头抓好学习。突出真学、真懂、真用,抓好集中学习。县委明确提出县委常委必须事先对学习主题认真思考,要围绕通过学习有关精神如何提高素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三个方面拟好主题发言提纲,每次集中学习活动都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并对各常委在集中学习的主题发言进行点评。

  自3月上旬以来,县委常委开展集中学习达6次,县委常委总体完成主题发言提纲60篇。突出真督、真查、真抓,强化县级领导干部率先自学。实行县委书记签阅县级领导干部学习笔记制度,县委书记杨俊对全县所有县级领导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审阅把关,并提出评价意见。

  同时,为检验县级领导干部学习成效,县委书记亲自命题,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临时对县级领导干部进行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闭卷考试。县委主要领导在学习教育环节亲力亲为,并善抓、敢抓、真抓。自活动开展以来,县四家班子领导完成72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其中,县委常委完成25篇心得体会,人均完成2篇以上;每位县四家班子领导学习笔记均在1万字以上,杨俊书记学习笔记完成两本,字数达2万余字。

  坚持带头听取意见

  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相继多次分赴所联系的点,通过进村入户、走访谈心、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听取意见,开展好“讲、访、帮、促”活动,蹲点时间均超过一周。3月上旬以来,县委书记杨俊先后8次深入中潮、敖市、水口等乡镇和部分企业、学校,就各级各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及农村民生事业发展、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并面对面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

  同时,县委常委在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下基层主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又先后召开5个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各乡镇、各部门、“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基层党员干部等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听取到的意见进行原汁原味汇总和梳理。

  截至目前,收集到对县委常委会的意见建议共186条、通过梳理合并为89条,对县委常委个人意见建议337条、通过梳理合并为204条。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黎平经济开发区共收到对领导班子意见334条、对个人意见和建议403条。针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已全部建立台账,能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进行限时整改,对涉及常规性、长期性工作的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整改。

  坚持带头严格把关

  各县委常委同志带头全程参与所联系单位、乡镇、村(社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集中学习、讨论和谈心全过程,加强对各单位活动开展的督查指导。针对少数单位和乡镇“一把手”重视不够、活动开展不力,还存在走形式、摆架子的现象,县委明确要求县活动办及各督导组随时向县委书记汇报,并由县委书记对活动开展滞后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同时,县委对“第一环节”的“回头看”和“查缺补漏”工作再次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活动单位集中学习必须达到5天以上,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3天;对班子集体的意见不得少于10条,对班子成员个人意见不得少于5条;每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调研文章第一环节不得低于2篇,每篇字数不低于1500字;各活动单位在5月20日前对应知应会知识自行组织2次以上测试。县四家班子及其成员模范带头、率先垂范,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周志光)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上一篇:黎平国税局致社会公开信让假发票无处藏身
下一篇:黎平县平寨乡扎实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工作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