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下旬,我州黎平、台江两县被省财政厅列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县,从2013年起到2015年三年间,两县将正式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其中2013年度,省财政厅各安排两县项目总投资140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31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94万元,每县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10000亩。(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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