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州法律援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在全州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州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得到国家司法部和贵州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2012年9月下旬下达我州中央、省法律援助专款经费共计264.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255万元、贵州省补助法律援助进乡村(社区)经费9.6万元)。有效解决了我州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不足和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调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和办理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将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援助职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政府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制度的落实。(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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