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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法律援助工作为34名农民工及时成功讨回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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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19 10:38:27  来源:黔东南在线  


  近日,锦屏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成功为34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22878.5元。

  2013年12月下旬,30多名农民工一起到锦屏县司法局新化司法所反映,称一名烤烟老板欠工钱跑路,希望司法所帮助讨回工钱。经了解,在2013年年初,外地老板曾某到新化乡新化司村的大坡(地名)承包土地种植烤烟,先后雇请周边村寨的农民工为其劳动。截至2013年10月底,曾某悄然逃离,共拖欠3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22878.5元。

  因事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向县局领导汇报情况。接到汇报后,县局领导指示新化司法所干部务必做好农民工思想稳控工作,同时按照34名农民工意愿指派同等数量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经沟通协调和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后,于2013年12月12日对烤烟老板曾某在县烟草局的烟草种植补贴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4年1月14日,通过先予执行将农民工工资一一兑现。

  锦屏县法律援助工作立足全县大局,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热情服务于民,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春节、两会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杨正伟 谢开志)

责任编辑:杨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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