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啤酒零售商赠送现金、物品,并收购其他品牌的啤酒……因涉嫌构成商业贿赂,从江县一啤酒代理商领罚9万元。
日前,从江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到举报,称某品牌啤酒代理商涉嫌在销售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曹某2011年取得某品牌啤酒在从江县部分乡镇辖区代理资格,为拓展业务,今年4月起与该县多家啤酒零售商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只卖他销售的啤酒,尚未出售的其它品牌啤酒全部等价回收不得再销售。
同时,他还视销量、门面面积和地理位置,向啤酒零售商赠送1千至1万元不等现金或啤酒作为奖励。因涉嫌构成商业贿赂,从江县工商部门对其罚款9万元。 (孙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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