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县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3-23 22:54:2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管理,提高环境质量,保障广大民众身体健康,黔东南州从江县决定从3月17日至11月15日在县城区集中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行动。
 
  据该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内容:一是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油烟控制前置审批手续,通过环保、食药监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二是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未安装净化油烟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餐饮业或已安装但居民投诉的餐饮业,限时进行整改。
 
  据了解,该县要求所有整治范围内的餐饮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燃煤炉灶改清洁燃料,规范安装油烟排放装置,确保整改达标。因排放油烟引起环境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必须在7月31日前完成整改;位于县城中心、校园周边的现有餐饮业,必须在8月15日前完成整改;位于医院周边、居民小区内的现有餐饮业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整改;其他现有餐饮业,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治理仍达不到环保要求,验收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罚,停业或关闭处理。
 
  据悉,为调动餐饮业整改油烟污染的积极性,该县明确规定,凡在2014年7月2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餐饮业(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不含单位食堂、酒店、宾馆,以下同)由县人民政府给予800元奖励;8月1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餐饮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600元奖励;8月2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的餐饮业由县人民政府给予400元奖励。(龙庆洪)
 
责任编辑:洪岭晶【收藏】
上一篇:从江往洞:又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
下一篇:从江都柳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一期子围堰4月底拆除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