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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取措施预防拖欠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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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3 15:06:39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欠薪、讨薪事件集中发生,近日,镇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早预防、早谋划,对各建设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调查,结合实际通过“四措施”做好拖欠民工工资预防工作。

  11月5日至6日,镇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县住建局,深入各建筑工程项目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工作采取查看工资发放清册、了解工资发放方式、选取民工代表咨询工资领取情况等方式进行。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工资支付相关规定,要求各企业监管发放民工工资。

  结合调查情况,镇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研究提出了“四措施”预防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即一是成立“处理拖欠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确保处理欠薪案件的顺利进行;二是在企业建立项目负责人联系制度,在收到拖欠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第一时间,联系项目负责人即时处理;三是在每个工程项目选取民工代表,跟踪调查工资发放情况;四是畅通“绿色通道”,简易办案程序,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做到“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提高拖欠民工工资办案效率。(张永权 杨芳)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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