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镇远县纪委监察局创新和突破案件查办工作方法,充分采取有效措施,案件查办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是“排”,在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专项检查等专项工作中,深入细致地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梳理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二是“筛”,从多条案件线索中筛选出矛盾最集中、问题最突出的案源;三是“挖”,针对有价值线索进行深挖细查;四是“澄”,对每一条线索进行核查,让问题浮出水面;五是“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发现案源;六是“找”,针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岗位、环节,带着问题查找案源;七是“带”,通过核查一个线索、查处一个案件,引出和发现新的案源;八是“跟”,对存在问题已责令整改或任务明确并限时(期)办结(完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跟踪督办问效,对效率低下或逾期不办的严肃追责。
据统计,今年1至5月中旬,该县纪委监察局初核案件线索46件,转立案10件11人,其中党纪立案1件1人,政纪立案7件8人,双重立案2件2人,涉及违纪资金233.1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4.312万元;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讨)17人,其中涉及作风建设的违纪案件2件3人。(杨双禄 丁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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