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镇远县以狠抓政策规定执行为落脚点,采取三项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州“十二项规定”,有力加强了全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
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召开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时传达省、州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同时,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领会中央改进作风的用意和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
二、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以县委名义印发了《镇远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八项规定》的通知,对深入调查研究、减少陪同人员、密切联系群众、联系基层常态化、精简各类会议、减少参会人员、规范节庆活动、加强因公外出管理、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简化公务接待、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坚持为政清廉、严格执行办酒宴规定等18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规定要求和具体措施,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纪检监察机关、“两办”督查室、组织、人社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全县12个乡镇及县直部门的干部职工上班到岗、遵守工作纪律、值班带班、车辆管理和公款消费等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督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确保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和厉行节约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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