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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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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1 08:58:24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十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4)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全省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创新,普遍建立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片组户联系制度。完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推广社区管理“贵阳经验”,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促进机制建设。

  (55)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二○一四年上半年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管理和引导规范在贵州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矛盾,疏导情绪,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56)创新群众工作和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完善省市县党委群众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健全完善市(州)、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与群众直通交流网络平台。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广“铜仁经验”,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广基层矛盾化解“余庆经验”。创新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巡访、联合接访、包案督访等制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处置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57)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严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并向农村延伸,加强犯罪实时控制机制建设。强化反恐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社区警务、社区矫治、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机制。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省市县三级国家安全体制建设,扩大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覆盖面。

  十五、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加快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

  (58)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国土资源部门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加挂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委员会牌子,负责指导监督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清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快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和自然资源管理者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体制机制。按国家部署,开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建立统一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各市(州)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

  (59)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在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耕地、林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将禁止开发区、公益林地和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确保红线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实行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严禁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实施严格的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领导干部约谈制度,二○一四年开始对全省各市县进行实时监测,对水、大气环境质量不达标和严重下滑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到二○二○年,全省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八大水系水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达到功能区标准,县城以上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实行责任终身追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在荔波县、赤水市开展试点后推开。

  (60)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在八大水系和草海实施生态补偿。推动地区间搭建协商平台,建立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试点。探索制治分离、治管分离机制,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细则。选择茅台集团、瓮福集团、开磷集团开展第三方治理试点,逐步在酿酒业、煤炭企业、磷化工企业以及工业园区、矿区、高速公路等重点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领域强制推行。构建固体废物处置体系。深化环保体制改革,由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快建立以贵阳市、遵义市等重点区域的空气污染防治,乌江、清水江、赤水河等主要流域的水污染防治,贵阳市、黔南州龙洞堡片区等重要区域的生态修复区域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六盘水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深入实施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将国有林场所有森林转为生态林,二十五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草)范围。

  (61)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制定《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二○一四年在公检法司系统通过整合力量、优化结构的方式,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和队伍,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环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认定的环保志愿者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支持发展生态环保中介专业鉴定机构。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制度。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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