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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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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1 08:58:24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7)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法治教育融入学校课堂、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强化学生课外锻炼、社会实践和科技实践。争取国家设立贵州教改实验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改革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论成败的基础教育评价标准,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全面实施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调整高校科类结构,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改进教学科研评价,注重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大中小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办学,引进优质学校来贵州独立办学。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改革中考考试内容和方式,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与评价。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招生考试制度。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

  (38)深入推进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放开民办学校收费政策,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社保等待遇。积极探索多元主体、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推广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学区制办学。实行县域内校长教师引进和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缩小校际差距。完善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行义务教育辍学率问责制,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校企、校政、校校合作,推广“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统筹运用好政府、企业和社会办学资源,探索组建一批政府与企业联动的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政府向企业采购教育资源,形成多方合办中职教育的经营管理模式。创新高校管理体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校在核定的机构编制内,自主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自主评聘副高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及内设机构。

  (39)大力推进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各级财政对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城乡校点布局,坚持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落实城市新建改扩建居民区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政策。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和调配制度。开辟补充农村紧缺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的绿色通道,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建立教师表彰激励制度。建立完善向农村学校和教学一线倾斜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监督评估教育的体制机制。

  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广泛凝聚发展合力

  (40)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完善地方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建立健全立法前后评估制度。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完善人大工作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1)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制定《贵州省政治协商规程》。构建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各民主党派省委直接向中共贵州省委提出建议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探索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机制。

  (42)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居民、村民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组织群众管理好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43)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减少行政执法层级,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行片区巡回法庭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和保障制度。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健全执法办案“五严禁”长效机制。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建立轻刑快审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健全完善特殊人群、社区矫治人员教育服务管理的体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构。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十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44)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科学配置省市县三级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加强和改进对省直部门和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积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5)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完善反腐败工作信息沟通和定期交流制度。制定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监督体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下级纪委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实行市县纪委书记定期交流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行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工作机制。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巡视制度,加强巡视工作,聚焦巡视任务,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规制度。

  (46)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强化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纠正跑官要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省市县三级探索实行干部公寓制。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建立健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建立完善“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着力解决干部意识慢、工作节奏慢、部门协调慢、职能转变慢等问题。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等制度,建立健全效能督查问责制。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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