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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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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11 08:58:24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二、完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6)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建设。推动股权结构多元化,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和期权激励,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7)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省属国有企业加快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一批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加快改制一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对无需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国有股权,按照市场机制有序进退、合理流动。三年内完成全部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退出相关配套政策。通过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本划转等多种方式筹集改革成本,辅以金融工具和政策手段,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增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行业整合、资本整合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二○二○年提高到百分之十八以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企改制等方面。

  (8)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推动能源、交通、电信、金融、环保等行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平等享受市场准入待遇和公共服务资源、公平获得生产要素。建立完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落实机制,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建立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机制。

  (9)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和省直管县(市)改革,大力培育经济强县,支持困难县加快发展。稳妥推进撤县设市(区),有序推进乡镇及建制村合并、撤乡建镇、撤镇建街道办事处,原有的支持政策不变。赋予经济强镇相应的管理权限。深入实施提高县域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以产业园区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为重点,大力构建支撑县域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平台。

  (10)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完善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地方企业与军工企业兼并重组或相互参股控股,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参股军工企业,实行同等对待的政府投资政策,扩大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鼓励军地科研单位合作,促进军民技术转化,开展对接交流、技术交易和创新创业。健全军民结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军工企业人才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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