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全国重点文物单位大利侗寨古建筑群,榕江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大利侗寨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保护大利村古建筑群。
据悉,大利村核心保护区共54处,其中古民居29幢、古粮仓4幢、古萨坛1处、鼓楼1座、花桥5部、石板桥2部、古井6眼、古道4条(含石碑)、古墓1座、戏楼1处。另含建设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主要保护村寨周边环境和生态植被。(杨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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