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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香镇出台“8个严禁”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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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30 08:39:58  来源:  

  为进一步严防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从江县洛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近日,出台《洛香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八个严禁制度》,狠抓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一是严禁校园周边小卖部、饮食店、饭店无证经营及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二是严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三是严禁校园内经营小卖部、摆摊点;四是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凉拌菜、生菜等;五是严禁学校食堂无消毒柜;六是严禁学校采购不合格的肉类、米、蔬菜和菌类;七是严禁学生食堂上隔夜饭菜;八是严禁学校向学生提供不合格饮用水。

  据介绍,针对违反“8个严禁”的学校及个人,该镇坚决严肃处理,处理的方式有取缔摊点、没收不合格食品、罚款、追究校长责任等。(王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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