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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做好“订单农业”合同监管保障农民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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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07 10:10:36  来源:  

  

  天柱县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立足服务农民、农业的指导思想,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把加强“订单农业”的监管作为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举措。保证了农业订单合同的顺利履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该县工商局指导涉农企业签订优质“绿丰1号”稻种植订单合同共700余份,无公害稻田2800余亩,预计为农民创收440余万元。

  最近,天柱县局工商局合同监管人员采取进村寨、进企业、进农户的方式深入到涉农订单合同示范基地、田间地头、涉农企业等开展订单农业合同回访。详细了解农业订单合同的数量、标的、品种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与村委领导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农产品情况及订单农业发展情况,为下一步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积极主动使用农业示范合同文本、更好地开展农业订单合同的签订做好调查打下基础,帮助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引导企业和农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指导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制定规范、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农业订单,杜绝涉农合同中含有损害或可能损害农民利益的格式条款,避免“霸王条款”的产生。同时要求对“订单农业”合同和格式条款实行备案登证管理,建立建全台帐记录,切实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与企业、农户就双方应尽的义务、合法的权益进行交流,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知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订单农业”合同进行压级压价、哄抬物价以及单方毁约等行为的发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全部履约。

  在执法部门的全力监管呵护下,天柱县避免了“订单农业” 合同 “霸王条款”的产生,一切健康发展,“订单农业”起到了助农增收的好效果。(龙胜洲)


责任编辑:gongxiuxiang【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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