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医院共同协商,双方领导签订了《办案安全医疗保障绿色通道服务协作机制》,切实为降低办案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过去,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曾发现很多涉案当事人存在身体健康状况等诸多隐患。该县检察院为有效维护涉案人员的健康权、生命权等合法权益,与县医院协商,成立办案医疗保障协作小组,聘请政治素质好、医疗应急处理能力强、沟通表达能力强的医务骨干作为办案协作医生。
该《协作机制》规定,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对被讯问的身体不适,突发疾病等异常情况的涉案人员,县医院全力配合并及时指派医生,进行身体检查、治疗,并作好病历记录,及时与办案人员反馈意见。若涉案人员病情复杂,需要进一步确诊,医院应优先予以检查治疗。同时指导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应配备急救药箱及药品和急救方法,对急、重病人员采取先抢救治疗后办理手续等绿色救治通道。(杨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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