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3月31日前在网上填报、现场公示物业项目收支情况等内容。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正在对本年度物业企业“晒账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六家一级物业企业未按要求公示物业收支,为维护法规严肃性,决定向社会公布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六家企业名单,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将企业违规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此外,市住建委表示,一年内,名单内企业将被限制出京经营,所管物业项目不得参评星级物业项目,也不得参评物业服务质量年“北京物业服务名牌企业”。
市住建委提醒建设单位及广大业主,在选聘物业企业前,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情况,慎重选择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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