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三访”活动有序开展,镇远县设立财政专用账户,由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三访”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该县“三访”办还专门印制了信访案件督查走访安排表、登记表,把任务分解到每一个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采取一边接访、一边走访的方式,下基层对来访问题进行了督查督办,并对部分信访问题进行了走访,面对面与信访人交心谈心,听取信访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认真仔细地按有关规定进行说明和解释。
该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访案件终结制度,认真制定和完善信访工作程序,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督查,确保转办、交办件得到及时解决,确保在“三访”活动期间成功化解一批信访纠纷问题。(郑远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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