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黄平县一男子肖高勇提刀将妻子、丈母娘活活砍死后,又放火烧房泄愤。经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死刑。11日上午,罪犯肖高勇在凯里被执行枪决。
法院审理认定,去年7月29日,家住黄平县平溪镇长岭村的28岁男子肖高勇,携带一把匕首和一瓶除草剂来到该县崇仁乡新阳村桃子坪组其岳母曾祥碧家。肖因与外出打工多年的妻子易永琴提出离婚不满,并怀疑岳母从中作梗,遂于当晚23时许,从厨房内提出菜刀先后将岳母曾祥碧、妻子易永琴分别残忍地砍死在床上和院坝。随后,肖高勇放火焚烧一间房屋及室内家具,并喝下除草剂,用匕首刺向自己的喉部、胸部自杀,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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