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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在哪,法庭就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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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5 11:56:31  来源:天柱县法院  

  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到坌处镇传统村落三门塘村巡回审判被告人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庭审现场设在清水江畔的传统民族村寨三门塘村,是以传统村落普法为契机,针对清水江沿岸打击一切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以案释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1年农历3月底至4月初,被告人杨某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利用渔网在天柱县白市镇白市村燕子湾清水江河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捕获“鳜鱼”、“牛尾巴”共约30斤,以40至45元每斤的价格转卖给鱼贩,被告人非法获利1200元。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认定被告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获利4000元。经天柱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被告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直接损失为4000元,造成的间接损失为8000元,其应当进行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鲢鱼、鳙鱼、草鱼共计600斤或者赔偿损失12000元。

  裁判结果:

  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被告人杨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杨某某已主动支付生态修复金,该笔资金将用于购买鱼苗投放于清水江中进行生态修复。

  国徽在哪,法庭就在哪!天柱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将开启夏季巡回审理模式,围绕清水江沿岸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巡回审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用司法护航清水江流域生态环境。( 蒲慧琼)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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