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刘科材同志任竹林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竹林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职务(兼)。
龙芳萍同志任凤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凤城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杨维锋同志任石洞镇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石洞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其石洞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职务。
杨光军同志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免去其远口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欧阳广代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县纪检监察技术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彭文梁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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