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 规范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雷山县城市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见附件), 严管路段禁止停车。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临时停放,停放时按规定使用标志灯具。
三、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需要作业的,经我队报备并批准后,可以临时停放作业。
四、我大队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并另行通告。
五、本通告自 2022年3月20日0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 雷山县城市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严管路段
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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