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机关调查,高某(男,25 岁,永平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5日9时50分,高某在大理市太和街道荷花村金甲山杨梅坪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打火机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火灾暂未造成人员伤亡,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总台记者 郭峰 李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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