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1.印江县住建局消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杨勇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月11日,杨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发现,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同日,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2022年3月6日,杨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调整至紫薇镇工作。印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被全县通报批评;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印江县委统战部机关工勤人员付刚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月13日晚,付刚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同日,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2022年3月7日,付刚受到警告处分,调整至沙子坡镇工作。印江县委统战部分管领导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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