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校园食堂调料存储间、餐厅、操作间、留样室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台账、每餐次食品留样等是否到位,以及加工操作是否规范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校园师生用餐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为学生营造了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接下来,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联合发力,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常态化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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