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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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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22 13:01:11  来源:岑巩县人民法院   

  2月17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致1名被害人死亡案件。

  2021年9月3日晚,被告人何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经岑巩县后坝路段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时,因未减速避让,致车辆碰撞行人张某,造成张某受伤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何某主动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在接受民警讯问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调解,被告人何某与被害人张某的家属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且履行完毕。

  岑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考虑其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小编提醒:刑事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不可消除,并且可能影响自身以及子女日后从业、政审,切勿存一时侥幸,以致抱憾终生,贻误后辈!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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