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间神医”韦某某在从江县刚边乡山上种植多株罂粟。2014年案发后被公安机关销毁,后韦某某将未销毁的部分罂粟根挖出带回家熬制成鸦片。
2020年8月,韦某某在从江县人民医院看病时遇到被害人滚某甲及其因病住院的女儿滚某乙。韦某某目睹滚某乙发病的情况后,与滚某甲攀谈,称有一秘方可治疗其女儿的疾病,滚某甲信以为真,便相互留了电话号码。回家后,滚某甲电话联系韦某某要草药,韦某某将含有鸦片的草药装在袋子里,让其子韦某甲用摩托车送到下江镇滚某甲家中。
2021年3月,因该草药治疗无效,滚某甲到派出所报案。经公安鉴定,草药中鸦片疑似物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汀成分。
因被告人韦某某已经年过八旬,身体又有疾病,考虑到老人身体情况,同时也希望在村里向当地群众传播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从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到被告人韦某某所居住的从江县刚边乡进行巡回审理。庭审现场,被告人韦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从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之后依法作出判决并于2022年4月28日到被告人韦某某家中进行宣判,被告人韦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合议庭根据情节对被告人韦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提醒,罂粟俗称“大烟”,其果实中提取的浆汁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蒂巴因等成分,是制作鸦片的主要成分,而鸦片是大家熟知的毒品。对普通人来说,如果长期食用罂粟的枝、叶、花、果等,容易成瘾,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慢性中毒。生病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接受检查治疗,请勿轻信民间“神医”的偏方,切忌病急乱投医。(周永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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