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为解决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该院积极通过微信、电话、操作手册等网上途径,引导并教会当事人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公众号、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出庭”小程序、互联网阅卷等渠道来实现诉讼、开庭、调解、裁判文书送达等功能,构建起“家门口起诉”的新模式。今年以来,共引导群众、律师进行网上立案203件,互联网阅卷278人次,发放网上操作手册400余册。使“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落到实处,努力彰显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二、“慧”。为进一步促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水平,更好的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该院深度挖掘法院“智慧”,促进诉讼全流程电子化、审判能力现代化、审判管理信息化。截止五月底,该院各审判庭均已实现“智慧化”。今年以来,审判案件立案回填 204件,文书电子签章599件、电子送达397件、智能文书编写288件,且使用率均达100%,实现了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的从无到有,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从“不愿用”到“离不开”的转变。
三、“惠”。疫情的到来,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难度,增加了当事人的时间、金钱等诉讼成本,而且会出现人在异地无法到场参与庭审等问题。岑巩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向信息化要效益、要质量,确保审判工作“降成本不降质量、提效率不减权利”,积极推进在线调解、网上开庭等云上手段,2022年以来该院共诉前调解成功309件、网上开庭291件,网上缴费298件,网上缴费率为100%,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差旅费用及时间成本,而且更重要是的减少了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让“惠”落到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
岑巩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着眼科技发展前沿,依托“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坚决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用“智慧”解民忧、顺民意,惠民生,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让更多人体会到互联网司法服务带来的方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同感与满意度。(罗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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