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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县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有你熟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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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2 09:51:29  来源: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交通秩序,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各类交通违法乱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榕江公安交警将通过“交通违法曝光台”对各类交通违法、不文明交通陋习予以持续曝光。

  一、逆向行驶

  贵EHB231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3日22时08分23秒在黎炉线91公里5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贵HME272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3日10时39分26秒在小东门路1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贵HQC500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2日12时08分36秒在黎炉线91公里5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贵HV8369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3日22时15分16秒在黎炉线91公里5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二、违反禁令标志

  贵H00A27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2日21时50分38秒在商贸西路28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贵HBF671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2日09时03分45秒在商贸西路58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贵HQ6982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1日20时58分26秒在南岳路5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贵HR1096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2日18时42分57秒在五榕西路10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三、斑马线未礼让行人





  贵HQ7908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3日08时30分36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止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贵HMW787号小型面包车于2020年10月02日09时24分38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止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贵HHC621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1日08时49分06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止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贵H1G667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3日08时31分47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止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四、违反指示禁令标志





  贵HAP051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4日08时12分03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贵HSJ072号小型普通客车于2020年10月03日08时33分26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贵HU6467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2日09时03分55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贵HM0195号小型轿车于2020年10月06日09时41分37秒在黎炉线(黎平-炉山)90公里870米处,因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自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以来,该县通过整治未戴安全头盔、违章停车、未礼让行人、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公安交警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各项交通违法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文明交通不仅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作为一名社会公民,要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一名合格交通参与者吧!

  遵守交规

  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扣分和罚款

  更是因为一份责任与义务

  榕江公安交警提醒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

  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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